水稻新品种新科稻31品种经营权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社会各界企业、公司:
新科稻31是河南省新乡市农业科学院自主育成的水稻新品种,2017年通过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审定证号:国审稻20170074)。
为了加快水稻新品种新科稻31的推广应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我院拟对新科稻31国家审定区域(黄淮粳稻区,详见附件审定公告)的品种经营权进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双方合作共赢的目的。
二、转让方式及底价
采取公开竞价谈判方式。竞价底价为350.00万元整。
三、转让流程
(一)企业报名:
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法定注册、诚信守法、经营业绩良好、种子推广转化能力强、有成果转化意愿的企业填写《河南省新乡市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让申请表》(公告附件可下载),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简介、资产负债表、资金损益表、诚信证明(当地种子管理部门开具)等资质复印件(盖章),并于2017年12月20日17:00前快递至河南省新乡市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处(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新二街518号,邮编453003)。
报名同时请缴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请于2017年12月20日17:00之前汇至以下账号:
户名:河南省新乡市农业科学院
账号:16422501040006832
开户行:新乡市农行汇金支行
逾期未交竞价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
我院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转化企业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小组负责审查转化企业资质和实力,并于12月23日前形成审查结论。对未能通过审查的企业我院将于3个工作日内办理竞价保证金退回手续。
符合转化条件的企业原则上不低于3家。
(三)竞争性谈判
由我院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负责通知并组织转化企业召开谈判会议,并与12月28日前形成最终谈判结论。
竞争性谈判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谈判小组分别与转化企业议价,初步选定转化企业,初选企业原则上不低于3家。该阶段企业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
第二阶段:谈判小组与入选转化企业进行公开竞价谈判,选出转化企业。
对未能竞价成功的企业我院将于3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三)公示
最终结果在我院网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转化成果名称和简介,转化企业名称和简介、转化价格及形成过程,举报电话等。公示期15天。
(四)签订协议
由科研处根据转让程序与转化企业沟通并在2018年1月15日前签订协议。
如转化企业未能按时履行此项规定签订协议,其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竞价时间和地点:
竞价时间和竞价地点由科研处根据企业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未按时到场者视为放弃。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18937301680/13937383490
收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二街518号,河南省新乡市农业科学院,邮编:453003,电子邮箱:xxnky@126.com。
六、举报投诉电话:17637302172
特此公告
河南省新乡市农业科学院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1、新科稻31品种审定公告
2、河南省新乡市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