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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院再次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3-06-16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豫文〔2023〕50号),我院榜上有名,连续两届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院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党建+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以党建带创建、以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将文明单位创建与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相结合,扎实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服务型单位建设、诚信法治建设,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常态化开展科技助农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参与城市清洁、文明交通、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不断提升单位形象,院容院貌干净整洁,规章制度规范全面,干部职工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再次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是对我院长期以来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充分肯定,是全院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奋斗的结果。我们将珍惜荣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深化创建,促进全院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再提升,为全面建设成为省内先进、区域引领、特色鲜明的高水准科研院所提供精神力量,为实现中原农业更出彩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