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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为便于各县(市、区)、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及作息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二、国庆节:2015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三、因季节变化,从2015年10月8日起,下午作息时间改为14:30—18:00,上午作息时间不变。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