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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第一党支部 集中学习《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2022-07-18
为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7月18日,我院行政第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九部地方性法规,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8条,突出新乡特色,把我市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规。对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后,为检验学习成效,以考促学、学以致用,随堂开展了知识测试。通过学习和知识测试,大家提高了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践行遵守《条例》规定,对发生在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在平凡岗位上发挥党员先进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实际行动,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增添新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