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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复审 市农科院在行动②
发布时间:2021-10-12
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切实提高我院干部职工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在加强院内干部职工骑乘二(三)轮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教育工作基础上,12日上午,我院组织开展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签订仪式,引导大家规范电动车骑乘行为,杜绝危险驾驶,起到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
院文明办副主任吴涛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组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工作的通知》(新文明办〔2021〕18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作为省级文明单位,我院所有在职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承诺骑乘二(三)轮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确保安全文明出行;新乡市将实行抄告测评制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发现的问题在向各级文明单位抄告的同时上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按照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将此项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年度测评之中。
接着李洋同志宣读了《关于全市骑乘二(三)轮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倡议大家切实发挥公职人员在落实该行动中的示范引领、表率带头作用,做到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最后大家一一签订了安全佩戴头盔承诺书,并纷纷表示要从“头”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戴好安全头盔,争做文明市民,携手共建厚善、崇文、敬业、图强的全国文明城市。
另外,根据市文明办要求,还观看了2021年上半年“河南好人榜”暨河南省防汛救灾“身边好人”发布活动,观看模范事迹,学习先进精神,浓厚我院精神文明工作氛围,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复审。